6月12日,湖北省襄阳市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方金融工作局、行政审批局、住房公积金中心、人行襄阳中支、襄阳银保监分局八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促进城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内容涉及降低购房首付比例、降低商贷利率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放宽套数认定、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等七条措施,支持合理购房需求,促进房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降低购房首付比例,加大金融信贷及公积金支持
通知规定,放宽套数认定、降低首付比例、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放宽套数认定范围,实行“认贷不认房”。对缴存职工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又无尚未结清住房商业贷款的,比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有一笔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有一笔尚未结清的住房商业贷款的,比照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提高贷款额度。按照新的政策要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其中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额度暂不执行住房公积金存贷挂钩政策。
据通知要求,降低购房首付比例,首套房首付款比例由不低30%调整为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50%调整为不低于30%。
通知提出,降低商贷利率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降低商贷利率,对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据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负责人表示,通知出台执行,襄阳市购房者不仅商贷的首付比例下降,执行“认贷不认房”,而且商贷利率也将按照政策下限执行。
人才引进政府给予购房补贴最高达15万元
通知明确规定,对两类群体在购买住建部门征集的现房时,将给予相应补贴。一是购买首套普通新建商品住房,签订网签合同并完成契税缴纳的,给予每套2万元的补贴;二是符合襄阳市人才安居保障相关规定,对新来襄(返襄)就业创业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依据人才类别分别享受15万元、12万元、8万元、6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襄阳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伟表示,现房将由住建部门公开征集,五证齐全,具备验收备案条件,并且是开发企业愿在备案价格价格基础上承诺让利的房屋。
据了解,符合购买首套新房的补贴向襄阳市住建部门申请;人才购房补贴券则由襄阳市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申报细则正在制定,近期将会对外发布。通知还特别提出,要强化房地联动、市区一体,合理调节供地节奏;提高房地产项目审批和验收效率,缩短建设周期,鼓励开发高品质住宅;对符合信贷条件的房地产项目,金融机构应加大支持力度,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已经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抵押银行出具同意办理预售许可并销售的承诺函,可以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凭银行担保函、第三方担保函抵顶不高于保函金额的预售监管资金。
记者获悉,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月31日。实施范围为襄阳城区,包括襄州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