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根据陕西省汉中市住建局等十二部门印发的《汉中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在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方面,在汉中市购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

购买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购买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

同时,调整异地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在汉中市购房的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购买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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