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从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获悉,龙岗区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项目全周期监管的指导意见》,提出区住房建设局要加强房地产在售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对项目预售资金的收存和使用情况全面核查,排查项目风险隐患,对于预售资金监管要严格按比例留存,确保房地产项目建设竣工交付,维护广大购房者合法权益。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金融工作局)积极配合核查监管账户资金违规使用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区住房建设局、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开发企业与属地街道办成立处置小组,开展集中研判,妥善处理,确保交房过程平稳有序。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装修交付项目现场,设置“意见收集和沟通联络服务点”及“返修办公室”,对购房者提出的问题,专项开展风险处置化解,集中有效处置合理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