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浙江省临海市发布《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涉及购房补贴、估计贷款额度等12条措施。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该《意见》显示,临海市将发放购房补贴。个人购买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的,分别按房屋成交计税价格的1%和0.5%给予购房补贴。购买144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的,分别按房屋成交计税价格的0.5%和0.3%给予购房补贴。

此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到10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到50万元;根据临海市租房水平和合理租房面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提高50%,即月提取额为1500元/人。取消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间隔期限,在临海市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符合申请条件的即可再次申请。

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意见》提出,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另有关市场化安置措施,在临海全市范围内房屋征迁安置(包含国有和集体),落实货币补偿、政府购买安置房、“房票”安置等市场化安置方式,严格控制拆迁安置房建设,积极引导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方式,具体房票政策另行制定。

关键词: 浙江临海将发放购房补贴 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提高 住房公积金贷款 房屋征迁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