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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扶持计划电商直播基地扶持项目
(资料图片)
实施主体
深圳市商务局
倒计时
3天(截至2022年9月16日18:00)
扶持标准
(1)对电商直播基地在2021年期间建设投资额的50%给予补贴,单个协会或企业最高200万元。
(2)投资额包括装修、租金、运营、技术、策划、推广费用等(人员费用不超过总费用的50%)。
基础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协会组织等。
(2)申报主体为电商直播基地的经营管理机构,正式开展运营1年以上,经营管理机构若是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申报主体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且按要求向市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数据,向市商务部门报送电商直播基地内相关运行情况。
专项条件
垂直类目(品类)电商直播基地
(1)垂直类目(品类)电商直播基地是指与国内外各大知名网络平台(如抖音、淘宝、快手、京东、TikTok等平台)合作,直播销售某一类目(品类)商品,帮助深圳优势产业、时尚产业等企业加速直播应用的聚集地。
(2)基地规划科学合理,功能定位准确,建设主体明确,管理制度健全,团队成员稳定,财务管理规范,有明显的区域辐射带动作用或示范效应,能作为小规模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3)基地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有合理的办公空间。
(4)团队整体规模不低于30人,运营团队不低于20人。
(5)基地2021年度直播带货实际结算商品交易总额(GMV)月均达1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6)对已获得2021年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扶持计划电商直播基地扶持项目的直播基地,2021年度实际结算商品交易总额(GMV)较2020年度同比增长30%及以上。
综合服务类电商直播基地
(1)综合服务类电商直播基地是指召集深圳优势产业、时尚产业企业入驻,并为其提供固定场所和服务,帮助入驻企业直播销售多类目(品类)产品的聚集地。
(2)基地规划发展与深圳优势产业、时尚产业结合,功能定位准确,建设主体明确,有明显的区域辐射带动作用或示范效应,能作为小规模电子商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举办不少于6场交流活动,活动类型包括招商会、培训会、产品推荐会、选品会等。
(3)基地运营团队专业,具备招商、营销推广、培训与交流、供应链服务等能力。
(4)基地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有合理的办公空间,有不少于10间可供出租的公共直播间,70%直播间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直播间内设备配置齐全。
(5)基地有配套服务设施,如选品中心、培训室、会议室、拍摄景观区和网络基础设施等。
(6)基地入驻不少于10家在深注册企业,入驻配套企业不少于5家(包括但不限于MCN机构、主播工会、培训机构等)。
(7)基地2021年度直播带货实际结算商品交易总额(GMV)月均达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8)对已获得2021年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扶持计划电商直播基地扶持项目的直播基地,2021年度实际结算商品交易总额(GMV)较2020年度同比增长3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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