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纪后半叶的西方重要美学流派分析美学中,关于情感的认知理论是被广为采纳的理论立场。而情感的认知主义立场在当代美学中兴起,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观念变化:日常情感观念的变化与审美情感观念的变化。前者主要发生在现代哲学和心理学领域,指从感受主义情感观念到行为主义情感观念,再到认知主义情感观念的转变。后者涉及审美情感观念自身的演化线索,指从现象主义的审美经验观念到认识论的审美经验观念的转向。
说起恐惧、快乐、愤怒等情感,人们往往会想到身体上起变化的感觉,如肌肉收缩、心跳加快;此外,它们还会带来一些内部感受,如焦灼、烦闷或难受。由于情感往往与身体表现和心理感受相伴随,这使得许多人倾向于把情感等同于它们。感受主义情感观渊源久远,其代表人物是19世纪心理学家、哲学家威廉·詹姆斯。他批评对各种情感感觉起来“像什么样”的描述性分类研究,认为心理学应该研究情感的原因。在他看来,情感的原因是主体关于各种感受和生理反应的意识。我们时常会在感知一种情境之后自动作出反应,这些反应引起生理上的兴奋或扰乱之感,然后我们通过内省而意识到这些生理波动,而情感就是这些生理波动所产生的感觉或者意识。感受主义情感观的问题在于,无法区分各种不同的情感,如恐惧与愤怒在身体内部导致的变化大同小异。更重要的是,我们对自己身体状态的识别,往往被语言和解释所介入,对认知的调整可能导致我们对自己身体感受的理解发生变化,从而导向不同的情感。
20世纪初,行为主义心理学兴起。心理学被定义为研究行为的科学,主张把行为而不是意识作为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在哲学领域,新兴的哲学行为主义与心理学领域的行为主义相呼应,主要致力于对心理主义的批评,其核心人物是20世纪中期的英国哲学家赖尔。根据赖尔的分析,日常语言中的“情感”一词,包括爱好、心情的意思,它们构成了行为倾向而不是内部状态。当我们说自己有这样或那样的情感的时候,我们要么是在表明自己喜欢或不喜欢去做什么,要么是在表明自己做那些行为的动机。例如,害怕不是詹姆斯所说的对感觉的意识,而是在特定环境下的反应,即逃跑的倾向。赖尔与行为主义心理学家都主张要研究客观事件,把涉及人类内部心理过程的认知事件视为不正当的研究对象。然而,正如感受主义者找不到专属于某种情感的内部感受状态那样,行为主义者也找不到专属于某种情感的行为标志。把一个情感理解为“在特定情况下有如此这般的反应或倾向”,在理论上难以操作,因为各种行为与情感的相关性并不是那么强。不仅如此,行为主义也不能解释机体内部正在发生的事情。假设一个人处于悲伤之中,但他既没有采取什么行动,也没有显著可观察的异常生理变化。在这种情况中,行为主义者只能断然否认他在悲伤。
认知主义情感观在对感受主义和行为主义的双重批评中诞生,其基本立场可以表述为:情感不仅涉及内部身体感受和外部身体反应;更重要的是,它包含意向性成分。当一个人愤怒时,他是在对某个人或者某件事情发怒,这个“某人”“某事”就是情感的意向性对象。感受主义情感观念缺少这个意向性维度,局限于生理学的层次;行为主义情感观念拒绝研究意向性维度;认知主义情感观念则把意向性的地位凸显出来,使它成为连接身体现象与外部世界的中介。因此,尽管情感有其生物和生理学基础,但它在更高的心灵层次上运作。当然,日常语言中“情感”一词所包含的内容十分宽泛,这要求认知主义者必须谨慎确定研究范围。研究者区别了“认知可穿透的情感”与“认知不可穿透的情感”。前者是涉及认知成分的情感,而后者只是生理上的应激反应,认识不能影响它们:由猝不及防的巨大声响引起的惊吓,对这种情绪反应的解释,不需要援引信念或意识层次的态度来说明,因为在我确定这样的声音是否真的存在之前,我的反应已经抢先发生了。一般研究者都主张应该把认知主义研究定位于认知可穿透的情感。但即便进行了这样的限制,情感所涉及的意向性成分究竟是什么,目前的回答仍充满分歧。大多数人都同意,情感的意向性成分,可以通过某种命题形式来表达。
除了哲学和心理学的影响,分析美学中情感观念的演化,还涉及自身的理论发展脉络。“审美经验”是18世纪后西方美学的核心概念,但它在20世纪初的英美美学界引起了激烈争论。而对传统“审美经验”概念的审视与批判,正是分析美学兴起过程中的主要论题。在这个方面,分析美学发生了从“现象主义的审美经验观念”到“认识论的审美经验观念”的转向。
比尔兹利(Monroe C. Beardsley)是现象主义审美经验观念的代表。在他看来,审美经验不同于其他经验,具有复杂性、强烈性和统一性等特性,而审美情感正是这种经验的强烈体现。这一观点受到迪基(George Dickie)和古德曼(Nelson Goodman)等美学家的批评。迪基指出,比尔兹利把艺术作品的统一性、完整性特征与审美经验的特征混为一谈。事实上,艺术引起的经验并不包含某种独一无二的感觉性质。古德曼指出,审美经验与其他经验不可分离,艺术作品只有基于认识功能才能得到评价。这些批评促使比尔兹利最终放弃了现象学的审美经验观念,也促成了分析美学家采取认识论途径来刻画审美经验。认识论立场试图从引起审美经验的原因和条件方面对其进行说明。这样一来,审美经验与日常经验就没什么不同。审美经验不再被视为具有特殊、神秘的性质,与日常经验一样是认识的一种形式,只是来源有所不同。审美经验观念的认识论转向,自然而然地导致了审美情感观念的认识论转向。这样,哲学与其他学科领域以认知为中心的情感研究,就为当代美学家思考艺术与情感提供了基点。
然而,事情并非一帆风顺。尽管认知主义的准确与细致使美学家们深受鼓舞,但它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在承认审美情感本质上属于日常情感的前提之下,艺术作品引起的情感现象却又显得特别复杂,甚至令人困惑。用日常情感的运作方式解释它们,经常会出现看起来矛盾的现象,如虚构的悖论。在虚构的条件下,我的“怜悯”所要求的认知条件得不到保证。在我们明知那些角色、事件并不存在的前提下,是什么构成了这类情感的正当对象?这表明,在艺术欣赏激起的情感活动中,起作用的认知成分可能比在日常生活中更为复杂。澄清这些认知成分的内容和性质,进而消除上述悖论,成为目前认知主义者的兴趣所在。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