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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邓辉林

“治噪”,深圳一直在行动。自8月开始,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噪声整治百日攻坚执法行动,对全市在建工地采取“不打招呼、不提前通知、不做检查预案,直赴基层、直达检查现场”方式进行执法检查。

用心用力“治噪”,是对市民群众宁静权的尊重。即便是对于发出噪声的人,“治噪”也是对其身心健康的呵护。对深圳来说,治理噪声,还是聚焦“法治城市示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可持续发展先锋”等战略定位的应有之为。

深圳很早就注重治理噪声,并且呈现出善用法治、善用科技的鲜明特征。

1993年12月《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颁布,之后历经一次修订和四次修正,明确了噪声治理原则,细化了处罚条款,完善了监管职责。2021年修订《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进一步明确建筑施工噪声监管和处罚措施。此外深圳还出台了关于噪声污染防治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主动立法立规,为“治噪”提供了利器。

为了解决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深圳善用科技,积极推行“互联网+”监管执法,充分利用视频监控、远程喊停等非现场执法手段;抓紧探索设置噪声监测显示屏,实时显示广场舞等室外开放式噪声分贝值,并加强宣传引导,促进市民参与噪声治理;近日印发的《深圳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22-2024年)》,提出了一系列由科技赋能的“治噪”手段和目标。

深圳“治噪”成效明显,不仅近日被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向全省推广经验,而且让市民“想静静”的权利得到了更有力的保障。其实,“治噪”除了需要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务等多个部门共同出力,还需要得到市民配合。市民朋友自觉做到尽量不扰民,是综合“治噪”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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