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3年3月15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余瑶 实习生 宋家哲)随着移动设备的普及,“手机不断电”成了人们普遍的需求,共享充电宝的出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电量焦虑”。然而,随着行业飞速发展,人们在使用共享充电宝时面对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价格飞涨、借易还难、售后服务差……


(资料图)

据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统计数据,自去年至今年3月10日,深圳市消委会共接到1670宗关于充电宝的消费投诉,主要涉及品牌包括街电、搜电、竹芒科技与倍电。3月13日,深晚记者在黑猫投诉搜索关键字“共享充电宝”,发现相关投诉信息超过1.7万条。

共享充电宝价格有点“野” 收费标准不透明不一致

共享充电宝最受争议的问题当属计费不规范。去年2月至3月,深圳市消委会实地走访调查了街电、来电、美团、怪兽、小电5个品牌,共计305个共享充电宝投放点,前期调查结果显示:95%的共享充电宝投放点未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收费标准,且同一品牌收费标准不一致。今年3月,深晚记者发现充电宝“刺客”依然存在。

3月11日,深晚记者通过实地走访发现,同处一条街,纵向距离不到200米的充电宝柜机,共享充电宝间的价差可达2元/小时。例如,南山区海天二路赛西科技大厦咖啡休息室街电充电宝收费价格为4元/小时,而附近海鲜主题饭店内街电共享充电宝为1元/0.5小时。与此同时,消费者需扫描经营者二维码同意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或者进行授权、注册、登录后才能看到收费标准,也就是说新用户更容易遭到“背刺”。

借时容易还时难 持续计费难理赔

共享充电宝的充电桩并非固定卡槽,扫码借走后你可以随身携带其离开,到下一个地点归还,但这也造成了一个普遍问题——借易还难。去年,田先生在餐厅与朋友聚餐,排队等位时借了一个共享充电宝,凌晨一点准备归还充电宝时发现餐厅充电柜卡槽已满,周边商铺早已打烊,田先生只得将充电宝交于餐厅员工,请其代为归还。最终,第二日上午,田先生租借的充电宝才被成功归还,扣费共计40元。随后,田先生试图与人工客服联系说明相关情况,对方以证据不足和充电宝没有出现异常使用情况为由,驳回了田先生的理赔诉求。

充电宝归还困难还源于后台数据更新不及时和充电设备更新维护不及时,即便消费者顺利找到充电桩,也未必就能顺利归还充电宝。

去年11月,市民黄女士在罗湖区东门步行街归还充电宝时,由于没有注意归还方向,导致充电宝插反,卡在机器内无法取出,此时共享充电宝仍在计费。起初,黄女士试图拿住充电宝中间的一根线,顺势拔出,但多次尝试未果。她说:“我当时是想过联系客服,但是客服回复很慢,这期间又会产生费用。”见状,旁边商铺的老板熟练地从柜台下取出一把剪刀,固定住中间的线,迅速用巧劲将充电宝带出。老板说,他已经不知道帮多少人拔出插反的充电宝了,甚至有的人插反之后就不管了,看着是有一箱充电宝,损坏率其实相当高。

租金封顶转购买 共享充电宝难自用

借易还难,那如果干脆不还呢?以街电为例,当消费者租用共享充电宝累计费用达到封顶费用时,系统将自动停止计费转为购买。

在深圳读大学的小朱目前已经拥有了不同品牌的四个共享充电宝。2020年年底,由于忘记归还共享充电宝,小朱拿到人生第一个99块钱的小电充电宝。将共享充电宝拿回宿舍后,小朱安慰自己说:“买一个新的充电宝也要几十块钱,这个自带三种线的充电宝也物有所值了。”

然而,直到他准备给这个花了高价“买下”的充电宝充电时才发现,一旦脱离充电桩系统,共享充电宝就成了一块废品。小朱说:“你给它储能,光充电就充了一天,而当它给你手机充电的时候一两个小时才充20%的电量。”然而,再次忘记归还充电宝时,已被扣除大笔费用的小朱仍然选择了将共享充电宝留下,它已经无法共享,也无法充电,所以早已不知被他放在了哪个角落。

客服渠道不作为 投诉建议“无人处理”

售后服务差也是共享充电宝的“槽点”之一。以街电和来电为例,共享充电宝以小程序形式运营,日常由机器人客服处理相关常规咨询问题,人工客服仅作为反馈渠道,导致消费者投诉建议难。

去年8月,深圳市消委会公布相关数据称共享充电宝投诉量出现逐年上升趋势,其中经营者不能及时处理消费者诉求便是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之一。今年2月,“订单未结束,无人处理”等关键字仍不时出现在黑猫投诉平台共享充电宝投诉信息当中。

3月9日下午,深晚记者就共享充电宝的相关问题分别向来电和街电进行了咨询。街电官网咨询电话和深圳竹芒科技有限公司电话均迟迟未能接通,街电在线客服拒绝转达深晚记者的采访需求。来电在线客服记录联系方式及采访意图后表示将尽快回复,然而截至发稿,深晚记者仍未获得回电。

经营者不解决问题消费者可起诉

3月11日,深晚记者从深圳市消委会获悉,自去年到今年3月10日,消委会共接到1670宗关于充电宝的消费投诉,主要涉及问题有:租借后无法归还(附近可归还设备无空位)和归还后仍继续扣费。主要涉及品牌有:街电、搜电、竹芒和倍电。自去年1月至今年3月,案件处理成功率在80%到90%之间。

市消委会特别提醒,消费者如果通过与经营者调解未能解决问题,可以向消委会投诉,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也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月13日,深晚记者就共享充电宝使用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咨询了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律师协会理事潘翔。潘翔表示,消费者与运营平台之间建立的是租赁合同关系,消费者退还充电宝时,双方的租赁合同关系终止,平台有义务提供空位供消费者归还。如果因为平台的原因造成无空位可供归还的,平台不应继续向消费者收取租金,平台不应将其责任造成的后果转嫁给消费者承担,否则有违公平,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共享充电宝行业应该加强自律,制定行业操作规范和规则,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获得公平交易的权利。

据此前媒体报道,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建湖县天和生态农业合作社理事长、高作镇陈甲村党总支书记鲁曼带来了一份关于加强对共享充电宝乱扣费等现象监管的建议。鲁曼建议,建立平台负责制,对紧急情况下用户无法接通客服处理而产生损失的,平台要负责赔偿。同时,应设置紧急呼叫人工客服,限定时间内接通人工客服。同时,优化业务流程和人员配置,继续拓展服务渠道,通过企业官方网站、企业官方App、企业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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